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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6-25阅读数:

山西工学院电力产业学院教学工作文件

教〔2021〕1





 

电力产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试行)

 

教材的选用对于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对教材选用的指导与管理,确保教材选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要坚持“择优选用,因材施教”的原则,选用教材要符合我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的要求。全院本科生的必修课、选修课、实验课等所用教材均适用于本办法。

二、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等优秀教材。专业课要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用我院教师编写的优秀教材。

三、新开课程的任课教师应根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择优选取符合教学培养目标和层次要求的几种教材,经专业一级教学单位讨论通过、学院备案后方可使用。

四、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一般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如果以教改为目的,需要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作为个别班级试点时,需报专业一级教学单位批准。专业负责人要对不同教材使用情况写出评价意见再行推广使用。

五、在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因更换授课教师而任意更换教材,与国家政策密切相关的课程可酌情更换。

六、由我院教师编写的非规划自编教材,以教学目的使用的,编著者需要向所在专业一级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本着择优原则,经专业负责人批准、学院备案方可使用。

七、要根据本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情况适时使用教材的修订版或更新教材,主要专业基础课使用效果好的经典教材可以按需要延续使用。

八、大力加强对教材使用质量调查工作的力度,对全院本科生使用的各类教材进行定期的质量调查,凡确属教材使用对象不符,编校、印刷质量低劣,教材内容陈旧,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材要停止使用。

九、学院要在每学期末为下学期课程选定教材并将清单交教务部教材科备案,由学校统一安排确保新学期教材及时到位。

十、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电力产业学院。

 

电力产业学院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