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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6-25阅读数:

山西工学院电力产业学院教学工作文件

教〔20221





 

 

电力产业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试行)

 

实习实训是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实习教学质量,规范实习管理、组织与实施,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保障实习教学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院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产业学院本科专业列入培养方案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实训、产教融合课程、顶岗实习、社会实践等各类实习实训教学环节。实习实训教学可根据专业和实习实训性质,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参观与实操等多种方式协同进行。

2.实习总体要求

实习实训教学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应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性质,支持本专业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全面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学生通过实习实训环节巩固理论知识、深入社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培养求实创新精神,增强劳动和实践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组织与管理

1.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实习实训工作组,负责学院各专业实习实训工作的统筹、实施与监管,办公室设在教学部。教学督导组协助学院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评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长:学院负责人

副组长:教学负责人

成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组。

2.实习管理制度建设

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和实习特点,建立健全包括实习计划、大纲、任务书、指导书、基地、指导教师、检查、考核、归档及评价等各类实习管理文件与制度,特别是建立健全或完善分散实习的管理文件与制度。

3.实习基地遴选原则

为保障学生的实习质量、人身健康与安全,各专业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管理规范、具备良好实习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基地,并应结合实习基地条件和实习效果,对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各专业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报学院审批确定实习实训基地,并签订基地建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

4.实习文件的制定与备案

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任务书是保障实习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文件。实习计划是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的实习教学指导文件,主要包括实习专业、实习人数、实习性质、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内容与要求概要、实习经费预算等简要基础信息。实习大纲是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实习计划制定的实习教学纲领文件,主要包括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实习内容、时间分配、实习指导书、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及实习纪律等事项的概要描述。实习任务书则是落实与分解实习大纲的具体实施文件,主要包括实习指导教师、按日或课时分解的实习内容。

学院应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凡校外实习应由学院和实习单位协商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和实习任务书。学生分布在不同实习基地的实习任务书须分别制定;企业课程类实习和企业实践类实习的实习任务书须分别制定。企业课程类实习的实习任务书须按周、按日、按课时分解实习内容;企业实践类实习的实习任务书须按周、按日分解实习内容。学院各专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报学院备案;实习任务书在实习申请前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查同意后报学院教科办批准。

5.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选择

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协调和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集中实习实训时,一个自然班至少配备1名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分散实习实训时要安排教师跟踪指导。

6.校外实习协议签订

为保障实习质量,规范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原则上由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报学院备案。

7.实习的申请与审批

在实习实训前两周,学院应向教务部递交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协议,经教务部审核后执行。

分散实习实训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在综合考虑实习实训单位能否满足实习实训要求、能否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能否委派专人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等条件后予以审批。在顶岗实习实训时,需签订学校、实习实训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实训协议。学院及各专业应加强分散实习实训的过程管理和监控,抽查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掌握学生的实习实训动态,及时处理相关问题,杜绝分散实习实训学生校外放任自流现象。

8.实习指导工作量计算

教师实习指导工作量计算方法按山西工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集中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要提前与实习实训单位联系、深入了解实习实训现场情况,商定实习实训计划和日程安排,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教师根据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制定实习实训任务书,并向学生提出实习实训日志、实习实训报告等具体要求。

3.教师要与实习实训单位指导人员共同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动员,提出纪律要求并在实习实训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经常开展安全、保密教育,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4.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专业知识的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5.指导教师对违反实习实训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经多次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指导教师有权暂停其实习实训,并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学院(部),按照校纪校规做出相应处理。

6.教师要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训报告并认真审核,组织考核,撰写实习实训总结。

7.指导教师在实习实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私自找人顶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四、实习实训学生的义务与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作息规定、安全生产规程和保密制度。

3.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尊重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指导。

4.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书规定的实习实训任务,进行研究性学习,按期完成实习实训日志和实习实训报告。

5.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实训单位;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实训者,须持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报告,到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实习实训期间请假,需经指导教师批准。

6.实习实训期间发生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和实习实训单位报告。

7.分散实习实训的学生应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实训情况。

五、实习考核与归档

1.实习实训考核采用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实训日记(笔记)、实习实训报告(总结)等。也可由学院和实习实训单位共同协商制定实习实训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2.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能完成实习实训计划,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实训报告能对实习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习实训中表现好,无违纪现象的可评为优秀(90分以上)。

3.学生实习实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不及格论处:实习实训全过程缺勤达三分之一以上、未达到实习实训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实训报告有严重抄袭或内容有明显错误、实习实训期间违犯反律造成严重后果。实习实训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重修可在寒暑假期间自行联系实习实训单位分散实习实训或随下一年级学生进行实习实训,费用自理。

4.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及材料的归档工作按《山西工学院教学资料档案管理要求》执行。

六、实习安全与质量保障

1.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各专业应协助学院及实习实训单位加强对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及实习实训工作安全有序。

2.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各专业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赴实习实训单位进行教学检查和督导。

3.集中校外实习实训申请经学院或学院审批后,学院应协调实习实训单位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实习实训目的、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要求、组织纪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规程、作息规定和保密制度等事项的教育和培训。

4.学院应选派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实习实训单位应选派有资质或经验的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学院应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信息档案。

5.学院在审核批准分散实习实训书面申请前,原则上学院、实习实训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分散实习实训的风险可控。

七、实习经费使用原则

1.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经费预算,并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使用。

2.实习实训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用于非实习实训教学活动费用支出。

3.学院在保证实习实训任务和实习实训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和讲求效益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实习实训经费的使用。

4.实习实训教学中的特殊经费支出,须经电力产业学院或学院实习实训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其它

1.本办法未涵盖的实习实训事项,由专业制定相应的实习实训工作方案报电力产业学院审核批准。

2.本办法由电力产业学院负责解释。

 

电力产业学院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山西工学院学生实习实训计划表

学院(部)

 

专业

 

实习实训类别

 

班级

 

学生人数

 

实习实训方式

集中     

分散     

带队教师

 

性别

 

职称

 

联系电话

 

实习实训时间

           日开始                       日结束

实习实训地点

 

 

实习实训目的与实习实训内容

 

 

 

 

 

 

 

实习实训考核方式和评分办法

 

 

 

 

 

 

 

 

 

 

 

 

续表

实习实训进程安排(日期、实习实训任务)

 

 

 

 

 

 

 

 

 

 

 

 

 

 

 

 

带队教师:                                       

学院(部)审核意见:

 

 

 

          学院(部)负责人:                               

教务部审核意见:

 

 

 

           审核人:                                         

注:本表一式两份,教务部、学院各执一份。


附件2

山西工学院学生校外分散实习实训申请表

学生

姓名

 

性别

 

班级

 

电话

 

学生所在学院

 

专业

 

实习实训类别

 

实习实训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实习实训地点

单位全称

单位具体地址

单位联系电话

学生住宿详细地址

 

申请分散实习实训的原因

 

校外指导教师(联系人)

 

 

 

职务

 

专业

 

联系电话

 

承诺书:

本人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条例,保证生产安全。

2.外出时,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非客运的运输工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安全注意事项,不酗酒、不野泳,不去各类娱乐场所及网吧,保证人身安全。

3.举止文明,尊重当地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避免与他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并对自己在实习实训期间的行为与安全负完全法律责任。

4.本人家长知晓并同意本人参加分散实习实训。本人家长已清楚了解学校关于学生分散实习实训的相关要求和实习实训单位情况,充分了解其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知晓在分散实习实训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一切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本人家长将督促本人认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和遵守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实习实训结束后,按时返校。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家长与学生关系:                                    

  

 

续表

 实习实训日程及任务安排

  

应完成的实习实训内容

 

 

 

 

 

 

 

 

 

 

 

 

 

 

 

 

 

分散实习实训接收单位意见

 

 

 

领导签名:           公章:                   

校外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校内带队教师意见

 

 

 

             签名                                      

学院意见

 

 

 

 

           负责人 签名                                  

注: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实习实训单位、学院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