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工学院电力产业学院教学工作文件
院教〔2022〕10号
电力产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实施办法(试行)
为保证我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抽检工作,根据《山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及时间
论文质量抽检范围为电力产业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论文、专升本学士学位论文。
论文质量抽检每年一次,时间在本年度学院组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开始前结束。
第二章、抽检办法
1.学院根据学校教务部工作安排完成论文的质量抽检工作。论文质量抽检人数将按学业成绩分四档,每档各抽1人/班。
2.被抽检的论文采用“双盲”评阅(抽检论文送审时须隐去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
3.被抽检的论文首先需通过中国知网进行查重,重复率需低于25%。查重合格后,由学院送评审专家审查,每篇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
(1)若评审结果都为合格,则视为合格学位论文;
(2)若其中1位专家评审为不合格,则再送2位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 1 位以上(含 1 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若评审结果都为不合格,则视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4.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学士学位论文,一年后必须参加论文复审工作(送审要求参照抽检办法第3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学院在论文抽检工作结束后向学校教务部报送当年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
第三章、抽检内容
论文质量抽检主要包括:论文选题与写作、论文内容以及论文结论与创新性,要特别注意论文写作的规范化要求。
第四章、抽检结果处理
1.学院将公开论文质量抽检结果;
1.对于出现问题学位论文,要求该论文指导教师对照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指导学生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3.根据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结果,可安排再次抽检。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电力产业学院负责解释。
电力产业学院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