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4-06-25阅读数:
山西工学院电力工程学院教学工作文件
院教〔2023〕1号
电力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质量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山西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电力工程学院成立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以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电力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
组 长:刘涛
副组长:韩跃平
成 员:李光亚 骆丁玲 付加庭 要凯华 冯娜
秘 书:李凯 张舂梅
二、教学督导组的聘期
学院教学督导组的聘期一般为3年,可连聘连任。
三、电力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督导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以督导学、督导教为范围和内容,同时应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督导学上,即以学生学习的效果作为督导的重点,以此推进学院教学质量的提升。教学督导组成员应认真履行督导员工作职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每学期督导组应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本学院的实际,有所侧重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训、课程设计、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进行实地听课、调研与指导,并就改进教学工作、调高教师教学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发掘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亮点和特色,帮助学院总结推广经验。
(三)检查并督促学院执行教学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
(四)参与学院组织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评优等教学评价工作。
(五)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对教学及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反馈并做好记录。
(六)配合学校教学督导组做好有关的教学检查或教学督导工作。
四、电力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流程
(一)课堂教学评价:检查教学大纲→听课→学生调查→与教师交流→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跟踪→持续改进。
(二)专业或专项评价:专业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跟踪→持续改进。
五、电力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制度
(一)学院教学督导组每学期不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商讨和交流督导情况,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总结学期督导工作,研究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
(二)学院教学督导组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反馈督导情况,以便学院领导实时了解日常质量监控情况。
(三)学院教学督导组应定期与学校教学督导研讨,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六、电力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量考核
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周听课平均1节,每学期不少于16节,其工作量由学院核定计酬,经费从学院绩效总量中列支。
七、本细则由电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电力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