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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团委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4-06-20阅读数:

山西工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团委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章 团委简介

我院团委是电力工程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团委机构,是学生和党组织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学生和干部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团委设团委副书记、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科技创新部,实践拓展部、社团部。我院团委以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代表和维护广大团员青年的根本利益为指导思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并且在院党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日常的团务工作。团委各部门努力协作,深入各团支部了解共青团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同学们的思想动向,解决各支部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各项有意义的校园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努力为同学开创一个可发展的空间。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 团委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

第二条 团委的工作指南: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为依据,以校团委、学院党委的工作为指导。

第三条 团委的宗旨:团结进取、求实创新、严于律己、服务大众。

第四条 团委的意识:服务意识、贡献意识。

第五条 团委的工作原则:坚持以校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第六条 团委的基本任务: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胡锦涛同志的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广大团员青年;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三)加强学院广大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挥团总支的先锋作用,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文化素质与政治思想觉悟;

(四)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枢纽作用。关心学院广大团员青年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同学服务,及时向上级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定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积极参与并配合学院搞好团组织工作和学生会组织工作建设,致力于学生管理;

(六)带动全院学生活动,组织全院学生学习党、团思想,致力于把全院学生培养为有理想有道德有学问的、具备综合素质的优秀学生,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国家之栋梁,有用之才;

(七)要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和先锋作用,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电力工程学院团委建设为教育青年团员的坚强核心。

第三章 团委委员

第一条 凡属本院学生团员,均可报名竞选成为委员。

第二条 加入团委的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团委的章程;

(二)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思想、道德规范、品行素质、群众基础良好。

第四章 团委组织制度

第一条 团委组织机构

团委设团委指导老师、团委副书记、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科技创新部,实践拓展部、社团部。电力工程学院团委人员中,除团委指导老师由老师担任外,其余包括团委副书记以及各部门委员均通过自我推荐,院内面试,并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委各成员必须思想上进,品行端正,富有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乐于为同学服务。自身学习优良,有一定的组织和创新能力。

第二条 团委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团委指导老师:由熟悉团组织工作的资深老师担任,主管团委全面工作,直接对学院团委和学院党委负责。

主要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服从院党委、团委的领导;

2、经常了解全院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和解决有关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3、指导和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负责考核各学生干部;

4、贯彻执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定期向院领导、校团委及学生处等有关组织汇报本团委的工作情况;

6、负责院团委计划内经费开支的审批。

(二)团委副书记:由团员学生代表通过竞聘选举产生。直属于管辖。

主要职责:

1、根据院团委指导老师的指示、决议和有关精神,配合院学生会等有关学生组织,根据我院团委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团员青年的特点,提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落实意见,并经常了解全院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和解决有关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2、积极配合团委副书记、团委指导老师开展团委的各项工作,监督各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并检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针对分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建议与计划,提出方案交由院审阅;

4、贯彻执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定期向院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团委的工作情况,做好年度总结。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学院各基层团支部工作,了解团委和各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进行安排并提出计划和建议;

2、组织开展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召开团组织的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

3、做好每年新生团员的教育活动,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和团组织情况的统计,审批、接受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4、以“协调、监督、统筹”为工作方针,沟通、协调各部门,在院团委指导老师、副书记和各部门之间起桥梁作用,综合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

5、负责团委的档案管理和资料整理工作,对团委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它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编辑;

6、负责各类会议、活动的记录和考勤。

(四)组织宣传部主要职责:

1、及时宣传院团委的各项决定、会议精神及院内活动,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院党委、院团委的工作重点,提出团委每年度宣传工作的计划;

2、对院内重大活动及时追踪报道,并加强与外院的联系;

3、定期召开各基层团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安排落实宣传工作;

4、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五)科技创新部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学院各类科普、科技竞赛的策划、组织、协调;

2、组织引导全院学生关注科技创新,并定期开展科技文化学术报告;

3、定期开展周末大讲堂,宣传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六)实践拓展部主要职责:

1、组织引导全院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2、负责大学生社会公益性活动的开展,提高大学生思想观念;

3、深入社会与企业单位、社区街道办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

(七)社团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院新成立社团的登记与注册,注册协调社团的各项活动;

2、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审批社团各项活动;

3、对学院各类学生社团进行考核评比,对学院社团会长、副会长及社团中干事,的进行考核。

(八)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团委会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部门本职工作;

2、部门形象与院团委品牌建设;

3、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

4、与其他学生组织之间的关系处理;

5、与各班团支部之间以及广大团员之间的关系处理。

第五章 团委工作制度

第一条 开展活动流程:

院团委活动开展应遵循“计划——预算——确定方案——宣传——实施——总结”的流程。学院团委每学期前两周内应制定出工作计划,由各部长、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分别提出设想,而后经院团委例会讨论形成该学期工作计划。院团委的每项工作在正式开展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拟订详细的策划书及详细的活动经费预算,在院团委例会上共同讨论、修改,交院团委指导老师审批。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在当天做好该活动的小结,并向团委指导老师、副书记汇报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宣传部及时撰写稿件,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条 责任制:

院团委的工作基本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分工,按照项目的内容与团委成员的特长将工作项目进行适当的分配,并选择适当的成员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开展工作,总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且有权要求各部门进行配合。团委成员必须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负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如果由于个人的疏忽,不慎导致的失误一律由个人承担。院团委的计划及决策方案必须经院团委的主要成员(2/3)同意方可实施。

第三条 存档制:

院团委的各种有关的资料均由办公室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以便查阅、总结,同时为下一届团委提供参考及借鉴。

第四条 例会制:

院团委例会每周举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各主要成员应随时保持联系,积极交换意见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第五条 任期及考核制:

院团委的任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时间在每学期的期末,考核结果予以存档。新一届的团委成员一旦接受聘任必须提交一份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任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如在工作中有重大错误,可由团委会议讨论决定,提前予以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考核制度的考核对象是院团委所有部长及干事;

院团委本学期对部长和干事的考核将实行月末小评、期末总评的方法;

(一)审核评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考勤执勤情况、业绩评定和部长评价;

(二)考勤和执勤情况以院团委办公室记录的为准;

(三)每人考核总分为100分,惩罚均在得分上减去;

(四)部长评价实施方法如下: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总体评价,写出书面评语,并分为一般、良好和优秀三级。考核分为:(1)自我考核(2)上级考核和审核,阶段考核评分=(自我评分数+部长评分数)*1/2—扣分数;

(五)院团委干事考核项目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三方面,考核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表示极优秀,优秀,一般,较差。考核分自我评分和部长评分;

(六)部门考核制度为部门按月末小评,期末总评方式进行,分为部门自我评定,团委副书记审评,团委指导老师审核三大步骤。

第六条 会议制度:

我院团委每月在月底召开团委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该月工作汇报,根据校团委本月会议的精神布置下月团委主要工作及分工,并对各部门下月工作安排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各部门须每周分别召开一次部门会议,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汇报本部工作,组织各部门干事进行业务和政治学习,了解国内国际形势及动态;也可以以每月的组织生活形式展开。

第七条 考勤制度:

(一)接受到团委会议活动通知单、网上直接告知、手机短信或口头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

(二)召开会议前,团委委员须自觉提前五分钟到场;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部长请假,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团委干部无故缺席一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三次未到取消评优资格;

(五)每次会议或活动后,办公室填写考勤表并存档。

注:请假条见附件。

第八条 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 下午14:00—18:00;

(二)值班要求: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轮流值班。值班人员每次值班需在值班本上签到,不得代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确实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部长请假并上交请假条,临时有事须先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事后补请假条。每次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结合考核制度扣1—5分;

(三)值班人员应负责办公室的卫生清洁与物品保持工作,损坏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1—5分并照价赔偿;

(四)值班交接:前一拨值班的干事必须等到下一拨值班的干事来方可离开办公室,若上课前十分钟下一波干部仍没有来,应将重要事件在值班本上注明后方可离开;

(五)办公室值班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部分,并记入期末考核总分。

第九条 其他细则:

(一)各部负责人应明确本部门主要职责与性质,积极开展与本部门及其他社团负责操作活动部门密切相关的活动;

(二)各部门有独立策划活动的权力,但必须协同学生会负责部门,做好书面活动计划,交团委指导老师或副书记审理,批准后交由指定负责部门执行。计划书应包括活动目的、活动组织机构、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对象及范围、经费及来源等,策划者对活动负责;

(三)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上交书面反馈材料,以便存档;

(四)活动经费必须科学预算,不能透支,并且控制在一定金额范围内。一切报帐都必须根据合法票据支付,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做到财政支出透明;

(五)活动期间,团委各部门连同学生会负责部门应保持高度团结,紧密合作,活动部门请求帮助时,其他部门应尽最大的努力给予帮助。

(六)各部副部长应积极工作,尽力协助部长做好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长反映。部长与副部长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团委会各成员应充分发挥“智囊团”的角色,及时准确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便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八)团委各成员要具备敏锐性,应当和其他学院的职能部门建立横向的联系,了解其他学院活动的开展情况。

第六章 团委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团委办公物品库存管理,梳理库存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物资用品的申购:

(一)物资用品申购前,各部门负责人需填写《电力工程学院团委采购办公用品申请单》,纸质版由团委副书记、团委指导老师依次审批并签字,审批结束后将电子版、纸质版申请单交至团委办公室负责人。申请单中应列清本部门各类办公用品的需求,尽可能清楚的描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以便安排采购;

(二)各部门在申购前应做好市场调研,充分掌握物品的性能、价格以及附加优惠条件,多家询价、比价、议价之后再进行选择,以保证所购物品质优价廉。

第二条 物资的出入管理制度:

(一)办公物品入库前,采购负责人及库存管理者要共同检查物资的品名、数量、质量是否与物品采购单上保持一致。在盘点结束之后,采购负责人及库存管理人要在《电力工程学院团委物资入库清单》上签字。如果数量、质量问题,及时联系团委副书记及团委指导老师做进一步调查;

(二)在领取办公用品前,各部门负责人要填写《电力工程学院团委办公用品领用单》,并由团委副书记、团委指导老师审批签字,再交至团委办公室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严格审核,减少不必要的办公费用开支。


第三条 责任制度:

(一)团委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日常保管、库存统计和发放,并控制办公费用;

(二)库存管理者必须按要求检验入库物资,做好统计工作。物资在入库前,库存管理者应和采购人仔细核对是否有质量或数量问题,并做好相关统计。库存管理者要及时整理库存物品,保持物资摆放整洁有序。

注:《电力工程学院团委采购办公用品申请单》、《电力工程学院团委物资入库清单》、《电力工程学院团委办公用品领用单》见附件。

第七章 团委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为了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学生内部管理机制,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团委学生干部纪律和要求

(一)学生干部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品质修养

1、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3、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4、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5、要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二)学生干部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1、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勇于承担团委工作,善于完成工作任务;

3、要从实际出发,要有民主意识和求实创新精神;

4、团委会换届后,前一届团委会成员自动离职,并与新成员做好工作交接。

第二条 团委学生干部任聘管理原则:

(一)学生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根据工作表现与综合测评采取淘汰浮动制,保持团委机体活力;

(二)部分干部可由团委全体会议讨论,提出后选人名单,经院领导审批,提拔工作能力强、思想觉悟高、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担任。

第三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者,可向团委指导老师申请辞职,经批准即可离职:

(一)能力不够,开展工作有困难;

(二)不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

(三)其它特殊原因。

第四条 有下列之一者,应主动申请辞职,经团委批准,委员会有权予以罢免:

(一)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有损于团委形象行为者;

(二)严重失职,工作很被动,或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

(三)例会多次无故缺席者。

第十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应于电力工程学院团委。

第二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团委,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章程为试行方案,有待商议。希望团委全体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发现并及时补充与更新。

附件:

1、《电力工程学院团委采购办公用品申请单》

2、《电力工程学院团委物资入库清单》

3、《电力工程学院团委办公用品领用单》

4、《电力工程学院团委请假条》












电力工程学院团委采购办公用品申请单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采购物品链接

备注














































采购人签字:

团委指导老师/团委副书记签字:

附件一


附件二:

电力工程学院团委物资入库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质量

备注














































采购人签字:

库存管理员签字:


附件三:

电力工程学院团委办公用品领用单

序号

物品名称

领取数量

剩余数量

备注














































领取人签字:

团委指导老师/团委副书记/库存管理员签字:


附件四:

电力工程学院团委请假条

姓名:

部门:

请假时间:

活动名称:

请假事由:

责任人批准意见:






                          责任人签字: